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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份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安排表

日期:2015-1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6年1月份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安排表

  时间

  学习内容

  参加对象

  1月4日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全体人员

  1月18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全体人员

 

 

 

 

 学习材料之一: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     中共浙江省委文件浙委发〔2015〕23号

 (2015年11月26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浙江实际,研究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制定“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开创浙江发展新局面

  1.“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部署,顽强拼搏、开拓创新,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十二五”规划目标即将胜利实现。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打好以治水为突破口的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全省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2000美元,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第二产业,欠发达县成功“摘帽”。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创业就业形势良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全面消除,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地表水和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推进,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全面深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一步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实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党员干部精气神明显提升。

  尤为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确立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引领和统揽各方面工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浙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

  2.“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从国际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但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抬头,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内看,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改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

  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转型升级已经找到跑道、见到曙光,但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转型升级尚处于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够平衡,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承载力下降;人口老龄化压力加大,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任务还比较重;金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网络等领域潜在风险隐患较多,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持社会大局稳定面临新的挑战。

  综合判断,“十三五”是我省强化创新驱动、完成新旧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期,是优化经济结构、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期,是加强制度供给、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期,是协同推进“两富”“两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期,是防范化解风险矛盾、夯实长治久安基础的关键期,既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也面临诸多严峻挑战。我们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3.“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以“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为总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紧扣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一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必须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确保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必须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大统筹协调发展力度,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推动发展迈上新台阶。

  “八八战略”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实践的根本遵循,是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总路径,是引领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金钥匙。必须始终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工作稳定性和连续性,提高工作系统性和创新性,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4.“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今后五年,要确保实现已经确定的“四翻番”目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是:

  ——综合实力更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到2020年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均比2010年翻一番,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制造业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业比重进一步上升,农业现代化取得新进展,新产业新业态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现代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投资效率明显上升,消费贡献明显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全面提升。率先进入全国创新型省份和人才强省行列。

  ——城乡区域更协调。全省发展空间格局得到优化。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居民收入水平、基础设施通达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差距进一步缩小。县县全面建成小康,确保一个也不掉队。

  ——生态环境更优美。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黑臭河和地表水劣Ⅴ类水质全面消除、八大水系水质基本达到或优于III类水,PM2.5浓度明显下降,浙江的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山更绿。

  ——人民生活更幸福。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就业质量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低保水平逐步提高,低收入群众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治理体系更完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更高效。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5.“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基本要求。

  ——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在打好浙商回归、“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四边三化”“一打三整治”、市场主体升级、小微企业成长、七大万亿产业培育和特色小镇建设等组合拳基础上,把握发展环境新变化,积极谋划新的实招硬招,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发挥全面深化改革的探路者作用,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对外开放新优势,切实打开释放经济发展潜力的通道。

  ——遵循市场规律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空间。善于运用市场思维,把握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市场结构和市场动力的趋势性变化,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国际国内联动、网上网下融合,构建有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市场体系,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持续增强浙江经济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集中力量办好既该干又能干成的大事。尽一切努力全面落实国家战略举措,办好G20峰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区、都市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全力打造支撑发展动力转换的战略大平台,大力培育支撑未来发展的大产业,加强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大事,全面提升浙江发展水平。

  ——照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子走下去。坚持生态立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构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加快建设美丽浙江。

  ——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深化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充分发挥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努力打造社会活力最强、社会秩序最优、社会风气最正的省份。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大力培育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打造一支过得硬打胜仗的“狮子型”团队,带领全省人民更广泛地参与改革发展全过程,让全社会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智慧竞相迸发,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创新驱动列为首位战略,加快形成以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1.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平台布局。高水平建设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系统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打造创新大平台,努力建成综合创新能力全国领先、信息经济全球领先的杭州“硅谷”。支持宁波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其他都市区和设区市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能级科创平台,支持科技、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全面提升全省创新能力。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活动全覆盖,推进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继续大力引进大院名校和国外创新资源共建创新载体,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创新领域国家实验室在我省落户。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政府科技投入机制,提高软性投资比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加强对创新产品市场拓展、首台(套)高端装备应用的扶持,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推进科技计划体系、科研人员评价制度、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加快建设网上网下结合、省市县一体的科技大市场,搭建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和交易平台,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精准对接,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联动推进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和品牌强省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2.大力推进产业创新。着力培育支撑浙江未来发展的大产业。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万亿产业,做强做精丝绸、黄酒、茶叶等历史经典产业,着力把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成为万亿产业。组织实施万亿产业发展规划,创新产业引导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集群化、高端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高标准建设好聚焦万亿产业、兼顾历史经典产业的特色小镇,突出产业高端要素集聚特色,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切实推动产业创新落地。加大省级产业集聚区创新提升力度,突出核心区块建设,加快打造大产业集聚发展高地。

  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着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坚守耕地红线,实施千万亩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升级版,增强主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农业技术创新,发展现代种业,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全面提升先进制造业竞争力。制定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信息科技、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创新中心,抢占制造业新一轮竞争制高点。以国内和国际市场引领制造业提升,提高浙江制造产品品质,打响浙江制造品牌。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谋划实施智能化改造工程,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加快“浙江制造”向“浙江智造”转型。推进互联网和制造业统筹发展,发挥互联网拓市场促发展的平台和渠道作用,推动制造方式和营销方式变革。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推进传统块状经济整治提升,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和治安隐患,加快发展成为具有稳定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

  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新引擎。提升发展金融、信息、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发展养老、家政、教育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以流通业变革带动生产方式变革。深化各类服务业改革试点,加强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积极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浙江“互联网+”行动计划,建设特色明显、全国领先的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创新、智慧物流、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注重发挥其综合效应。

  3.大力推进经济体制创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健全“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积极推进政事分开改革。全面推进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健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创新、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等体制机制。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完善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全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加大依法推进企业破产重整重组力度。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大省市县国有资本、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聚。以资产证券化为重点,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一批引领转型升级、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有企业集团。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国有资本投融资和运营平台。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有效整合监督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再造民营经济新优势。继续深入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发挥浙商总会力量和作用,拓展浙商回归领域,提升浙商回归规模和质量。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继续推进市场主体升级,深入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促进小微企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总量持续扩大、效益持续提升、贡献持续增强。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消除民间资本进入的各种隐性壁垒,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升民营企业家素质,大力培育新生代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引导民营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着眼于打开资本对接创新创业通道,整合各类金融资源要素,在创新创业活跃、金融资本密集的区域打造若干资本集聚转化大平台。加快民营银行设立步伐,加大地方金融法人机构改革重组力度。深化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各类金融改革专项试点,构建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体系、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科技金融体系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大力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推动更多企业上市和挂牌,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大力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巨灾保险等政保合作项目实施。构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

  4.充分释放有效需求新潜能。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培育消费新热点,扩大服务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和结构升级。完善促进消费政策体系,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重点规划实施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城乡统筹、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五大领域重点项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改造整合提升,积极构建政府资产证券化、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公司等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和资本运作机制。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提升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培育外贸新业态,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形成新的出口优势,巩固传统市场,开拓多元新兴市场,不断提升我省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产品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

  5.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谋划实施万亿综合交通工程,高标准构建支撑都市经济、海洋经济、开放经济、美丽经济发展的四大交通走廊,形成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省域城际高速铁路建设,努力打造省会到设区市1小时交通圈,拓展出省铁路通道,加快形成覆盖全省、衔接紧密的铁路网。统筹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协调发展,加快实现陆域县县通高速,不断完善公路网络结构。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港区开发,加快建设疏港物流大通道,深入实施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构建水陆、江海、海河、海铁等多式联运体系。制定实施地方航空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航空枢纽、干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的机场网络,努力建设全省1小时空中交通圈。深化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构建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供应优化的现代能源体系,探索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试点。加强沿海平原骨干排涝工程、主要江河治理、水库枢纽、引调水、滩涂生态围垦、流域系统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全省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和海洋河湖生态健康体系。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城市无线网络服务开放共享。切实加强农村交通、环保、信息、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全面推进协调发展,切实增强发展整体性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展空间,在补齐短板中增强后劲。

  1.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全省一张图一盘棋要求,编制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塑造以海洋经济区、四大都市区、生态功能区为基本架构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大力推进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打造覆盖长三角、辐射长江经济带、服务“一带一路”的港口经济圈,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上新台阶。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大力整合全省海港资源,促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一体发展,加快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打造全球一流的现代化枢纽港和国际港航物流中心。大力发展湾区经济,统筹推进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瓯江口等湾区保护和开发,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协同推进湾区基础设施互联、沿湾产业提升、湾区新城建设,打造陆海统筹发展的战略支点、港产城融合的战略基地和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加强重要海岛开发和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港口物流、绿色石化、船舶制造、海洋旅游等产业。着力构建浙江渔业海外平台,不断做强远洋渔业。

  编制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规划纲要,加快提升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都市区对全省转型升级、创业创新的核心带动作用。加强都市区内部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各类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加快实现都市区通勤一体化。建立健全都市区协调发展机制,引导都市区内部产业转移和园区合作共建,努力在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探索推进电信服务同城化、金融服务同城化。

  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功能区布局。突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适时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以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水系为轴带,加强上下游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联合监管,协同发展以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生态经济,沿江布局以山水田园城镇为支撑的生态城镇体系,打造连接海洋经济区、都市区的生态廊道和开放合作通道。坚持陆海统筹,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计划,加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力度,打造滨海生态走廊,构筑坚实的海洋蓝色生态屏障。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丰富协作内涵,完善协作平台,创新协作机制,实施产业平台建设、绿色经济发展、群众增收共享、人才智力合作和浙商助推发展等行动计划,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

  2.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启动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修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功能等级。全面提升四大都市区核心区综合能级,发展壮大省域中心城市,推进设区市城区与周边县市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因地制宜实施“一城数镇”“小县大城”建设,积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积极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特色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布局,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全面推进城乡建设转型,积极建设美丽、智慧、人文城乡。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注重拆改结合,强化依法治违的长效机制,县县实现基本无违建,建成基本无违建省。持续深化“四边三化”,沿边沿线脏乱差问题彻底消除,建成覆盖全省、环境优美的绿道网、景观带、致富线。深入实施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实现全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推进城市设计、村庄设计全覆盖,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乡形态,全面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复兴老城功能,挖掘众创空间资源,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改造城中村,加强农房设计,建设“浙派民居”,全面提升城乡品质环境。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将智慧服务向有条件的村庄延伸。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村落保护利用,突出自然风貌、文化特色和旅游元素,打造具有浙江记忆、彰显江南特色的城乡风貌。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提高户籍人口城市化率。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抵押、担保、流转、转让等权能,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有偿退出或转让“三权”。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创新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公用事业长效化运营、维护、管理机制,理顺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城市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农村教育、卫生、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水平。

  3.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努力建成文化强省。

  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工作,持续深化以中国梦为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进重要新闻媒体建设,强化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大力传播网上正能量,加强网上内容建设,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深化“八八战略”研究,启动实施第二期“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大力实施核心价值普及、优秀文化传承、文化礼堂建设、最美风尚培育、网络空间清朗、诚信建设“六大行动”,深化“最美浙江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文艺院校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打造浙江文化标志平台。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全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市县公共文化场馆建设,以农村文化礼堂为重点建设农村文化服务综合体,建设覆盖全省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

  推动文艺繁荣兴旺。深入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当代文学提升、美术书法创作、影视精品打造、网络文艺发展、基层文艺繁荣、文艺浙军培育“七大工程”,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深入实施文化名家暨“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大青年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提升文化对外传播力。

  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进省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

  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推进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小镇等发展平台建设,建设好一批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办好一批国家级文化节展。巩固提升影视动漫、新闻出版、文体用品制造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内容、创意设计、文化会展等新兴产业,扩大文化产品出口。

  4.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按照科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要求,加强规划引领和资源整合,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积极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深度贯彻军事需求,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力量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军地两用、操作性强的具体项目为抓手,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交流,整体提升军民融合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浙江民用产业优势,引进军工产业优质资源项目,推进重点产业“民参军”“军转民”。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全社会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和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力量拥军优属成果。

  四、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浙江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谋划实施新一轮“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1.持续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持续深化“五水共治”,大力实施“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完善河长制等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机制,基本实现县城和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和扬尘治理,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面加强噪音、光污染治理,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加大垃圾治理力度,实现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推进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深入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提升、化肥和农药减量使用,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全省生态格局安全。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力度,确保主要流域源头地区维持原生态。推进平原绿化、林相改造和森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近岸海域和重点海湾污染,加快东海渔场修复振兴,建设“海上粮仓”,实现海洋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控、治理和搬迁避让。建设好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积极创建国家公园。

  2.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行动。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城乡公交覆盖率和城市公交分担率,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坚持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比例结构,大力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加大滩涂围填海造地力度,有效补充新增耕地,统筹落实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持续强化结构、工程、管理减排,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探索建立全省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机制,主动控制碳排放。

  3.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积极推进经济生态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技术装备的清洁更新,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环保设备制造和综合环境服务产业,促进节能环保低碳技术及产业成为新增长点。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富民的重要作用,建设旅游大平台,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健全旅游产业链,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打响“诗画浙江”品牌。发挥山水资源和环境优势,促进自然与人文融合、生态与产业对接,培育生态经济新业态。

  4.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反映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区域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生态环境资产证券化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和奖惩制度,探索建立以水环境质量为基础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江河源头地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的补偿力度。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完善“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制度。落实中央关于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制度创新。

  健全生态环境共同参与监督机制。强化政府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公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全方位构建生态环境社会监督体系。积极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强化全社会的生态伦理、生态道德和生态价值意识。

  五、全面推进开放发展,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大趋势,不断丰富开放内涵,继续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努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1.全力打造重大开放平台。顺应国际经贸投资规则的新变化,全方位提升宁波舟山口岸开发开放水平,争取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充分发挥省海港集团大平台作用,统筹建设大宗商品储备加工交易基地,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绿色石化基地,打造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海上开放门户。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加快建成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推进义新欧国际班列线路扩展延伸,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化陆港城市。加快建设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杭州空港开放步伐,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商,打造“网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加快体制、政策、模式的复制推广,推进跨境电商海外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在温台沿海区域建设若干民外合作产业发展大平台,争当民企民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开路先锋。

  加快推进各综合保税区全面封关运作和功能提升,推动现有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和创建综合保税区。统筹推进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等各级各类开发区空间整合和体制融合,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外合作产业园,开展国际化招商,引进国际化人才,培育国际化企业,打造区域发展的开放高地。

  2.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加快形成以渠道、品牌、技术、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以发展服务外包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扩量提质。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创新进口模式,大力培育进口平台,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能源产品、节能降耗环保产品进口。瞄准国内市场热销的国际产品,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努力实现进口替代并开拓国际市场。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鼓励外资重点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引导外资在浙中、浙西南地区适度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参与省内企业改组改造,探索民营企业以海外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与外商合资合作,支持省内企业与海外跨国公司开展深度合作。加强国际友城工作。

  积极推动企业跨国经营。扩大国际优势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充分发挥沿线国家浙籍侨商的作用,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区全球布局,建设境外产业集聚区,推动优势产能在境外集群发展。大力培育本土跨国企业,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跨国并购重组,积极推动大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设计机构、展销中心,加大对境外产业的投资整合力度,实现产业链价值链全球布局。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带动成套设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3.创新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健全贸易便利化体制机制,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型商业模式,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完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防范和应对机制。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创新完善境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和风险防控监管机制。加强领事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我省公民、企业海外权益和安全。

  4.全面推进区域合作与发展。积极落实我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率先建成对接长江经济带的现代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率先建好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主动接轨上海,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点推动交通、环保、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共建共治共享,共同打造“美丽长三角”。推动浙闽赣皖四省九市协同发展,加强与海西区对接融合,合力打造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加强与能源资源富集省份的合作交流,重点抓好与新疆和宁夏的能源合作、与黑龙江的农产品合作,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加大“东引台资”力度,加强与港澳地区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浙江与港澳台地区合作空间。

  六、全面推进共享发展,努力创造美好生活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1.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化,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化,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发展质量,加大重点高校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力度,鼓励支持高校创办创业学院,大力支持地方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提升高校引领创新、服务地方的能力。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多元录取机制。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积极推进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贯通式发展。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机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水平。

  2.着力提升就业质量。支持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发展各种形式的孵化器,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支持各类科技人才在省内创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的服务和援助,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平等就业制度和均等化服务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3.促进城乡居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劳动报酬增长机制,确保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行业平均工资信息发布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津贴补贴机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制度。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民宿经济、林下经济,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大力推进低收入群体加快增收。以低收入困难农户为重点,创新扶持政策,加大产业开发、就业帮扶、转移支付、政策兜底等工作力度,做到帮扶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增强低收入群体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高于居民收入平均增长。

  4.推进社会保障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海洋捕捞渔民等重点人群的养老保障,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依法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加快推进各类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拓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提高资本收益率。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探索推行长期照护保险。

  加快推进各类医疗保险制度统筹整合,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和最高补偿限额、支付比例,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努力推动医疗救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危旧房改造,加快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5.加快医疗卫生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加快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结构布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社会办医,鼓励创办特色化、规模化医疗机构。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全面推进城市医院与县级医院合作办医,大力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形成合作办医共同体。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完善转诊服务工作机制。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加强医疗卫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

  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降低药品价格,创新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医保在管控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

  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筹办2022年杭州亚运会为契机,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利用,建设高水平、全覆盖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体育资源共建共享。积极探索适应市场需求的足球发展新路,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加大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全面提升体育产业发展规模和层次。

  6.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中央关于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适当提高生育水平。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以发展居家养老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推进医养护结合,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重视妇女、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扶助政策,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7.加强公共安全保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依法治安,强化预防治本,创新监管机制,推进社会共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深化人员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环保搬迁工程,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普及应急救护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民公共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领导能力,强化执行能力,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1.完善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下的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团结奋进的工作格局。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社会形势、研究重大政策举措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优化班子知识和专业结构,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升班子专业化能力。加大干部跨条块跨部门跨领域交流力度,深入治理“为官不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提高干部队伍活力和战斗力。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高标准落实农村基层党建“二十条”,提升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基层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能力素质。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章意识,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巩固深化正风反腐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建设。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支撑发展的创业创新人才队伍,着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份。

  实施“千人计划”、特级专家、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等重大人才工程,优化人才发展平台布局,构建立体化人才培育体系,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以市场规律引进人才、市场导向评价人才、市场价值激励人才。加强人才创业创新要素供给和政策集成,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充分释放人才作为发展第一资源的活力。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才开发模式。大力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大展其长。

  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出台相关法规,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规章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切实推进公正司法。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4.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全省“一张网”的基层社会治理网络体系,以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县级有关工作平台为基础,扎实推进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建设,深化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两网融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模式,联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动员和鼓励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完善风险排查化解管控工作体系,实行社会风险隐患清单式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风险排查化解管控工作,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防范、化解、管控风险的良好局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禁毒工作,扎实推进公共交通安保、重点场所安全防范、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舆情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和联网应用。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快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情报主导、准确预警、主动防控、精确打击能力。完善社会治理责任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民意调查和群众评价机制。

  5.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本建议确定的基本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各市、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把省委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创新群众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把“十三五”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

  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全省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2015年12月1日印发

  学习材料之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二〇一五—二〇二〇年)》

2015年12月28日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主要内容如下。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贯通。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开展编制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2015年年底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4.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5.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2015年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外资管理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6.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优化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措施: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

  1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1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2015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5.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6.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7.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8.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9.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0.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2016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2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2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28.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2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3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措施:

  3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3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34.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3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3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8.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39.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4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4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纲要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并履行好本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并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本纲要的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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