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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局试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日期:2014-08-20 浏览次数: 字号:[ ]

  

绍兴市局试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近日,绍兴市局制订出台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则》设置了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的范围、内容、期限、方式等内容,明确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重大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公开的对象,要求将被处罚人名称(姓名)、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等6类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信息逐项予以公开,部分案件将予全文公开。今后,该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的要求,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日内,通过政务网站予以公开,并保留2年。
  此举将有效提高质监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也将促进执法能力和案件质量的提升,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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