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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批准绍兴率先开展9类14种产品“当场许可”试点

日期:2014-05-05 浏览次数: 字号:[ ]

  

                                   省局批准绍兴率先开展9类14种产品“当场许可”试点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行政服务质量,近日,省质监局批复同意绍兴开展部分省级发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当场许可”试点,将“泵,建筑防水卷材,耐火材料,人造板,混凝土输水管,合成树脂类、染料中间体、涂料、无机III类、无机I类、油墨等6种化学品,橡胶密封制品,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岩土工程仪器”等9类14种产品在绍兴市率先开展“当场许可”试点。
  实行“当场许可”后,将过去的“先核后证”的取证程序转变为“先证后核”的简易程序,即可不经实地核查,由企业对照取证条件和产品质量要求作出承诺后,由发证单位当场发放行政许可证。采取“当场许可”的工作方式,进一步简化、优化了工作流程,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将对企业的现场核查、抽样检测等环节放在发证后进行,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真正实现行政审批“零等待”。
  为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省局要求试点单位严格实施证后核查,做到“减手续不减质量”。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要求制定“当场许可”工作程序、明确证后核查等要求、制定企业承诺书格式文本,通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等措施,加强对当场发证产品的监管工作,确保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将实行“当场许可”的范围、材料要求、工作程序等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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