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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公示

日期:2014-03-26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4年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干部

                                         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公示

   

  一、必须承诺的内容: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并重点做到:

  1、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不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以任何理由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不接受超标准接待。

  4、不违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相关纪律规定。

  5、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

  7、不违反规定出入会所等消费场所;不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游山玩水、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

  8、不违反办公用房使用相关规定;不购置农村宅基地或非法占地建造私房及个人多占住房,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不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

  9、不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

  10、不参与赌博等情趣低下的活动。

  二、根据对照《廉政准则》和本人工作职责等具体情况需要承诺的其他内容:

  承 诺 人:局党委书记、局长  冯灿校

  承诺内容:

  1、负责全市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市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承 诺 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俞有灿

  承诺内容:

  1、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2、落实质量和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廉洁从政从业规定;

  3、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承 诺 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章忠庆

  承诺内容:

  1、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2、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完善廉洁从政从业规定;

  3、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承 诺 人: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建江

  承诺内容:

    1、积极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市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作;

  2、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3、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承 诺 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焕君

  承诺内容:

  1.加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依法依规加强质量协会的管理;

  3.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承 诺 人:局党委委员  总工程师   寿明耀

  承诺内容:

  1、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2、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廉洁从政从业规定;

  3、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承 诺 人:局党委委员  人事处长  王志敏

  承诺内容:

  1、认真履行人事、机关党委工作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良好形象;

  2、严守人事工作纪律,不利用工作职权谋取私利;

  3、带领本部门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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